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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投公司的四大发展阶段
来源: | 作者:和君国有资本与国企改革研究中心 王梦洁 | 发布时间: 2020-09-26 | 4854 次浏览 | 分享到:

城投公司是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主要形式,起源于1991年,以承担投资项目的融资功能为主,是特殊的市场经营体。追溯城投公司的发展阶段,其大致可分为萌芽期、爆发期、监管期、转型期四个阶段。

1、1992-2008年:萌芽期
上世纪90年代,投融资体制、分税制等体制改革导致财权事权错配,促进了城投公司的诞生,地方政府通过城投公司融资得到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1992年国内第一家融资平台公司——上海城投成立。随后重庆、广东等省市的城投公司相继成立。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国家推出四万亿刺激计划,用基建投资拉动GDP增长,城投公司经历了低速增长的阶段,据统计,1992年至2008年全国融资平台有6000多家。

2、2009-2010年:爆发期
2009年上半年央行、银监会等部委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随后各商业银行高调宣布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城投公司数量及发债规模呈爆发式增长,但同时也衍生出地方政府违规担保、举债不规范和金融机构信贷管理等诸多问题。2010年下半年,国务院发行19号文,加强金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防控信贷风险,控制融资平台发债规模。

3、2011-2013年:监管期
银监会陆续发文,对城投公司的监管先紧后松,从控规模到堵暗道。34号文以“减存量、禁新增”为主,43号文以降旧控新为目标,且积极响应19号文,严格管控地方城投公司的融资规模。2012年,经济下行,为调控经济,国家发力基建投资,稳定投资增长,银监会12号文将“禁新建”放松为“控新建”,且支持新增贷款投向公路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项目。政策有保有压,城投公司迎来新一轮扩容,但总体监管趋严,城投公司融资增速仍呈回落态势。

4、2014年至今:转型期
2014年,新《预算法》、国务院43号文相继出台,明确剥离地方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等,随后监管层陆续出台政策限制城投公司融资扩张。国发49号文、88号文等监管政策不断加码,城投公司融资规模大幅降低,随后50号文、87号文、92号文等政策均以“去杠杆、防风险”为重点,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且证监会出台全面禁止通道业务等政策,监管压力加大,城投公司融资环境趋紧。2018年资管新规,也进一步对城投公司融资渠道进行了约束限制。层层监管政策的约束下,倒逼城投公司与地方政府脱钩、加快市场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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