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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因何而生?
来源: | 作者:和君生态环境事业部高级咨询师 林帆 | 发布时间: 2020-08-20 | 2226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上海市共同发起设立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揭牌运营,首期募资规模885亿元。从产业需求侧来看,基金成立的最直接目的是投资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等领域,大力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政府供给侧来看,本次基金的设立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举措,是加快构建生态环保市场体系的一大“倒逼机制”,其改革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发挥财政杠杠作用,撬动社会资本。绿色发展基金首轮募资的885亿元中,中央财政出资100亿元、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地方财政出资186亿,撬动社会资本近600亿,同时以单个项目投资额最早不超项目总体投资30%的比例来计算,绿色发展基金首轮投资预计可撬动社会资本逾3500亿,中央和地方财政被两次放大,进一步扩大社会总体投入,加速推进绿色产业发展。

2、打破区域分割,促进优质项目释放。相较以往政府投资基金有所不同的是,本次基金引入长江沿线11省作为股东出资入股,这一制度安排使得11个地方政府具有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双重身份。一方面作为投资方形成11省利益共同体,打破原有地方保护主义,推动协同发展,产生合力;另一方面作为被投资方,则在更为公平的市场机制之下“赛马”,提高区域生产项目质量,激发市场活力。

3、倒逼投资回报机制创新,健全市场体系。绿色发展基金投资项目必须满足“绿色”“盈利”两项要求,但生态环保项目公益性较强,长期依靠政府付费、自身造血能力不足,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湖泊水体保育、河流环境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湿地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绝大多数领域项目缺乏市场付费机制和清晰的盈利模式。为此,政府将在第三方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生态修复空间土地定价与受益分享、自然资源资产资本化等有利于健全资源性产品价格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重点领域开展制度创新探索,并探索以“EOD”为代表的组合式项目生成模式,通过“生态+”产业实现公益类项目与经营性项目收支平衡,打通盈利模式。

综上所述,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设立只是推进改革的第一步,后端价格体系的健全、合理投资回报模式的机制创新将成为改革重点,也是决定基金使命达成与否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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