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文章推荐
更多 >>
国有企业如何加强外部董事履职?
来源: | 作者:俞俊杰 和君集团战略与集团管控研究中心 | 发布时间: 2022-10-16 | 3045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2004年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从国家层面率先推动央企实行外部董事制度以来,国有企业董事会决策制衡机制日渐完善。截至今年三月底,中央企业子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子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比例分别达到99.6%、96.7%。然而,单单从董事会人员结构上的变革不足以完全发挥外部董事制度的优越性。在央国企持续推进外部董事制度建设的过程,我们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外部董事履职。



优化外部董事选聘渠道

国务院国资委及地方国资委鼓励退休领导干部担任外部董事,方便外部董事参与企业决策,但是其独立性或打折扣。国有企业在选聘外部董事时,可以拓宽市场化选聘渠道,利用市场化资源,择优聘任既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或外部董事任职经验,又能与企业保持较高独立性的外部董事。


提高专职外部董事比例

兼职外部董事通常不实质性参与企业管理,掌握的企业信息可能不够完整、全面,或对正确履职产生负面影响。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专职外部董事制度,尽量提高专职外部董事比例,使专职外部董事全身心投入企业管理工作的同时,利用其专业背景、过往履历,更好地弥补企业短板,综合提升董事会决策专业性。


建立外部董事支撑机制

在国企改革重点关注董事会建设的大背景下,董事会的地位日渐提升。最新的《公司法修订草案》将董事会定义为执行机构,从法律层面推动公司治理模式向董事会中心主义靠近。外部董事作为目前央国企及其子企业董事会的大部分构成主体,需要更为有力的支撑机制。

一方面,国有企业应建立外部董事调研机制,鼓励外部董事充分开展基层调研,尤其对于业务范围覆盖区域较广的集团型企业至关重要,有利于外部董事意见建议的落实落地。

另一方面,完善向外部董事的汇报机制,使定期汇报与专项汇报相互结合,使预先汇报与反馈收集紧密衔接,使外部董事“听得到”内部的声音,使企业“听得到”外部董事的意见建议,全面强化外部董事履职支撑与服务保障。


联系我们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院E区213栋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010-84108866(总机)

业务咨询:400-093-2688(免话费直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