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日,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交易管理办法》”)正式试行,标志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又一里程碑式时刻。有趣的是,回看碳排放权交易历史,碳排放交易市场管理主体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悄然转变为国家生态环境部,赋予了生态环境部这一“超级部门”新的管理角色。具体来说,生态环境部经历了从“监督者”到“执法者”再到“组局者”的转变。
2018年前,监督者。2018年,我国设立环境保护部,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职责划入环境保护部,主要承担环境保护体系的顶层设计与监督者职能,包括加强其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加强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环境监管的职责等。
2018年-2021年,执法者。2018年,我国组建生态环境部,除了将“建设美丽中国”这一目标予以实体化外,同时也将分布在环保、水利、国土、农业管理、海洋等多个系统的环保职能予以归集,同时新增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职能,将环保督察作为一项常规执法手段予以明确。
2021年后,组局者。从新出台的《交易管理办法》来看,生态环境部成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唯一主管部门,主要职能包括建设市场主体及组织建设交易系统。
从上述三个阶段来看,生态环境部逐步由做监督到成为市场参与者,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保概念由单纯的污染治理向“源头化”、“基础设施化”的综合环保理念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