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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与认定
来源:和君农业事业部 | 作者:和君农业事业部咨询师 李锋 | 发布时间: 2021-06-21 | 1990 次浏览 | 分享到:

1997年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以来,长达十几年,国家未新创建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简称农高区),直到2015年第二家国家农高区——黄河三角洲农高区落地。2018年,国家出台《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农高区建设精神,科技部随即出台《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对国家农高区建设作出指导。科技部规划,到2025年,将建设30个国家级农高区,目前第一批共创建4个,第二批已经共有河南、黑龙江、内蒙古、吉林、新疆5个省的农高区进入下一步申报程序,未来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及省级农高区的基础上,其余省份将共同竞争余下的21个名额,竞争不可谓不激烈。

农高区建设要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服务三农,打造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验区板,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农高区项目申报以省级政府为主体,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或省级农高区基础上申请建设,由科技部报国务院最终审批。农高区主要有八大建设要求:培育创新主体、做强主导产业、集聚科教资源、培训职业农民、促进融合共享、推动绿色发展体、强化信息服务、加强国际合作。

农高区申报需要具备一定的要求,主要包含以下五点:

(一)建设基础

园区要具有明确的四至范围,建设用地必须经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较高,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总体要求。

(二)产业基础

具有与主题相关的优势主导产业,拥有一定数量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和产城镇村融合发展,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绿色发展水平较高,示范区对区域农业发展具有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周边农民增收致富。

(三)创新资源

具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具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拥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成果孵化和创业服务功能,能够为“星创天地”建设和科技特派员、留学归国人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乡土人才等创新创业提供支撑。

(四)基础设施

完成“七通一平”建设,具备供排水、电力、道路、通讯、热力、燃气等必要基础设施,具有废弃物循环利用、节能减排等设施。

(五)政策保障

应出台形成相应的创新、产业化发展、促进高新技术引进示范和产业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孵化的政策体系。

根据农高区的申报流程和要求,申报主体(省级政府)需要编写农高区建设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应包括现有基础和发展环境、建设思路目标定位、空间结构布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相应的科技能力建设、示范推广机制建设、保障措施等,对实施方案要求较为细致,要求列出详细的进度安排。建议请专业的机构提前谋划提前完成农高园区发展中长期规划,在规划基础上做实实施方案,争取在2025年拿到国家农高区建设的入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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