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为稳定并提振资本市场做出表率,为此,和君国有资本与国企改革研究中心结合国资委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提出“统筹上市平台布局—提升价值管理水平—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重构特色估值体系—强化丰富正向激励—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七步走”模型,助力国有企业有目标、有步骤地实现与资本市场的双向赋能。
首先是统筹上市平台布局,包括内涵式发展和外延式并购两种方式,就国企自身而言,要抢抓资本市场提质扩容、注册制改革等等战略机遇,积极推动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 对于现有发展形势良好的上市公司平台,要继续加大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力度,同时要注重锚定“做强做精主责主业、实现板块归属清晰”的目标,稳妥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多板块上市公司分拆上市;对于低效、无效上市平台,要快刀斩乱麻,有效盘活、及时退出;对于具备发展成为上市公司潜质的经营主体,要提前谋划,科学制定进军资本市场的筹备方案。就择机并购合适上市公司标的而言,以提高产业发展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进行资源配置,如以构建或补齐某产业集群或完整产业链为底层逻辑投资并购系列上市平台。
第二是提升价值管理水平,根据《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价值管理应当兼顾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价值创造旨在做优业绩表现和经营质量进而提升上市公司内在价值,而价值实现追求合理传递公司价值,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增进各方认同,换句话说,通过价值创造提升上市公司内在价值,通过价值实现引导资本市场客观反映内在价值。价值管理内涵与逻辑明确之后,重点在于把握方向、找准方法。价值创造上,借鉴国资委将央企经营指标体系由“两利四率”改为“一利五率”的调整优化思路,建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将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现金比率、资产负债率六项指标作为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价值实现上,建议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纳入央企或国企考核评优体系,目前已有多地国资进行相关探索实践。
第三是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国务院国资委近期会议多次提出,集团公司应当继续支持和鼓励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此番要求既点明需要实行股权多元化的重点对象,又指明股权结构调整优化的明确路径,即引入积极股东。在对象选择上,原控股股东要综合考虑战略投资者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之间的产业匹配度、业务协同性与文化认同感,以及对方自身的财务实力和资源禀赋等,特别鼓励央企之间、央地国企之间积极探索交叉持股,如鞍钢集团与中石油集团、上汽集团与中远海运集团之间的股权划转,有利于加强央企间的整体战略协同,推动相互持股的中央企业结成稳定的战略联盟。在引进方式上,可以采取出让存量、引进增量、换股等多种形式,也要利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结构调整基金、创新基金等投资持股优势,多措并举实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配置,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获得新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模式,避免产品同质化竞争,减少央企或国企间的内耗与非理性竞争。
第四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重点是建立和完善适应中国资本市场的现代企业制度,在混改方案、监管机制等方面重点发力。积极建立监管机制,监管机制方面,建立高效、透明的内外部联动监管体系以及合理的容错和纠错机制,对公司运营及利益相关方进行多点综合的常态化监管指导,提升监管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第五是重构特色估值体系,构建中国资本市场特色估值体系,从基本定义和公式出发,设计出央企估值重塑的多条路径及具体评估方式。具体而言,是从《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要求出发,在产融互动、价值经营、价值创造、价值实现等方面设计多项估值参考维度。
图1: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估值体系重塑路径具体说明
第六是强化正向激励,大力推进股权激励方案并落地实施,近年来,股权激励作为上市公司顶层设计的重要抓手之一,对于吸引和留住人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图2:2017~2021年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概况

第七是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参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投资者关系管理要点涉及与投资者沟通内容、与投资者沟通形式、组织多方交流沟通、及时准确披露信息、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及专门人员等。举例而言,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上,应当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公司的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与投资者沟通的形式上,可以利用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多个渠道,可以借助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网络基础设施平台等多个平台,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