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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初,思考如何变“奖励”为“激励”
来源: | 作者:刘子利 和君咨询合伙人 | 发布时间: 2022-03-14 | 1537 次浏览 | 分享到:

奖金发了,但员工懵了,积极性没了;薪酬涨了,主动性差了;先进评了,干活的人少了;年底加薪升职说了,员工却跳槽了;HR一年到头活干了、钱发了,但员工抱怨、领导埋怨多了……


似曾相识的情形,每年都在上演,究其核心原因之一,是没有变“奖励”思维为“激励”思维。那么,如何留住员工、激发活力,变“奖励”为“激励”呢?



1


围绕一个核心

规则明确在前


请记住:只有规则明确在前的东西才有真正的“激励”性。


干在前,奖在后,事后“论功”行赏(注:讨论的“论”),是“奖励”,往往标准比较笼统,不量化,“功”和“赏”之间对应的标准不明确。


规则明确在前,干在中,按规则奖在后,全程“按约”执行,为“激励”,一般提前制定明确的、量化的绩效目标和激励标准,对员工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更具引导性、持续性、广泛性和突出员工潜能充分发挥。



2


扎实两个基础

对规则达成一致和充分理解


请记住:只有员工认可及看得到、看得懂的规则才是好规则。


基础一:激励者和被激励者对规则达成一致。规则应经过充分沟通,事前达成一致,只有双方认可的规则,才具备激励性的基础。


基础二:规则要能看得到、看得懂。规则一是要让员工知道,如果不知道,激励性自然无从谈起;二是让员工明白自己的付出和回报之间的逻辑关系,且这种关系越简单直接越好。



3


提醒三点注意

正向激励、动态测算、一定兑现


请记住:目标一致能共赢,心中有数方可控,管理信任值千金。


提醒一:正向激励。一是充分利用有明确量化线性关系的正向激励、阶梯式激励,贡献越大,得到越多,公司得到更多,实现双赢。二是合理设置目标,既不能让被激励者躺平在既有业绩存量上逐渐内卷,也不能不切实际地设置高目标。


提醒二:动态测算。有效的激励规则,一般都是动态的,可控性很重要,通过建立测算模型,动态测算和模拟各种情形下,公司业绩目标、个人绩效贡献、公司成本支出、个人所得等之间的情形和关系,达到防范风险、明确预期、目标激励、方案验证等作用。


提醒三:一定兑现。要让员工相信,对既定规则最终公司是会信守承诺,按约执行。朝令夕改、执行打折扣甚至不兑现,导致管理信任脆弱,甚至信任危机,将是对公司激励基础、激励文化、激励体系和努力的巨大破坏。故一旦规则达成一致,应履行规范的生效程序,形成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文件。



4


落实一系列机制

目标、考核、薪酬、奖金、评优、晋升……


请记住,激励是一个系统工程,没有一招鲜。


机制一:目标一致、利益一致才能行动一致。激励是为了实现目标,首先目标管理体系要健全,有合理且一致的目标,激励才有了方向,利益和目标绑定,才能引领行动。


机制二:绩效激励不是撒手让员工去单打独斗。规则需要明确的衡量,通过建立全员绩效管理体系,覆盖“三个层面”(公司、部门/分子公司、岗位),实现“三个协同”(目标协同、管理协同、组织协同),形成彰显团队精神,层层关联的考核价值链和激励机制。


机制三:薪酬体系要规则明确的动起来。包括弹性的薪酬模式、明确和发挥薪酬结构每一部分的导向功能,特别是浮动薪酬和动态调整机制的设计等。


机制四:及时激励和持续驱动相结合。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公司目标、部门业绩、个人贡献相结合,普遍激励和重点突破的专项激励相结合,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


机制五:年终奖金规则不能到年终才制定。年终奖金固定发、平均发、没有提前明确规则的发都是一种巨大的激励资源的浪费,需要给不确定的奖金一个提前确定的规则。


机制六:评优要在年初就开始,而不是年末才开始。年度评优不要年终才考虑,更不要每年年终才制定标准,更糟糕的是没有标准。


机制七:升职加薪不能靠每人一张选票或领导一句话。民主评议可以有、领导评价可以有,但客观的既定规则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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