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否是为“私有化”铺路 ?
1)私有化是存量改革,混改更侧重于增量改革。私有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存量改革 ,其改革结果往往表现为国有经济部门的规模与范围的明显收缩。现在强调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在性质上更侧重于增量改革 ,强调的是对未来的国有经济结构与秩序的动态优化与重构;
2)“私有”只是混改的手段,并非目的。私有化改革的最终目的是私有,混合所有制改革则是以私有为手段达到为国企注入活力、盘活国资、增强国资控制力、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目的,最终是要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
2、推进混合所有制,国企的顾虑何在?
1)担忧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之间混合是安全的,不担心国有资产流失,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混合则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同时国有资产的估值、定价易引发争议。
2)员工安置问题处理。三项制度(劳动、人事、分配)改革是最基础的改革,但许多国企都面临改不下去的局面。同样产品、同等条件下,混改后的国企需要安置过剩的人员。
3)合作动力不足。民资股比不大的情况下,混改不能有效解决国企长期存在的各种痼疾;民资股比过大的情况下,又担心自身控制力不足。
4)高管职位变动风险。国有企业引入民营资本后,如果对方持股,国企高管的职位可能会变动甚至丢失。混改后,高管的行政任命的方式与其行政级别是否会被混改企业的现代治理结构的约束。
5)负责人道德压力。不管将要处置的国有资产贱卖还是贵卖,代表国有资产的当事人都怕说不清。多数人秉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3、推进混合所有制,民企为何积极性不高?
1)担心没有话语权。一方面,很多民营企业担心国企店大欺客,最终导致自己没有话语权被动地参与;另一方面很多民企担心不能获得控股或相对控股,对混改没兴趣。
2)经营管理方式难融合。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经营理念、人才选用、体制机制、市场营销、财务会计、企业文化等方面都存在难以调和的差异。
3)治理结构难起效。由于国资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在管人、管事、管财的机制方面仍然管理得比较细,如果这种顶层治理结构没有改变的话,民营企业在混合所有制后,其市场化治理结构与监管根本无法发挥作用。
4)国企合作诚意不足。国企不会拿出优质资产与民企重组,国企只是希望甩包袱,把劣质资源推向市场,让民企承担。
民资资本参与混改的积极性通常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某些领域过去不对民资开放,只有通过联合国企才能进入;二是国企与政府沟通渠道畅通,更容易从政府那里获得许可资源,或者得到政策支持;三是明显看到了国企的短板,通过资金、技术、机制等方面的改善有获利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