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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君健康养老事业部高级咨询师 李佳楠


2019年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出台。这是自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首次针对养老服务业发布综合性、纲领性文件,对产业进行规范的同时促进模式创新,加强地方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为企业打通发展之路。


1、对于已经进入养老服务业的企业而言,文件重点对长期以来企业面临的责任信用问题、消防审查问题、土地房屋性质限制、经营性质限制、非营利机构连锁化、人才就业培训等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土地房屋性质与经营性质限制一直以来都是区分养老服务福利性事业与养老服务产业的重要分水岭,而这一壁垒的打破将更多的市场潜能、包括政府兜底服务消费能力全部推向市场,养老服务业进一步市场化指日可待;


2、打破产业内外壁垒与打破养老服务业内不同细分领域壁垒成为文件的另一主题。闲置资产改造养老项目,在落地中面临各种审查问题,阻碍了企业进入这一产业,而目前养老服务市场中,养老机构往往拥有较清晰服务与盈利模式,但社区、居家养老则远落后于机构。文件针对这两项问题均提出相关意见,“养老+”的混业发展模式与产业内部进一步融合成为另一发展趋势;


3、在互联网时代,养老服务业受到自身特征与客群特性影响,信息流通壁垒高、传递不通畅的问题一直存在。文件要求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平台,并推广上海“养老顾问”制度,产业发展的公开透明得到保障的同时,企业与终端客户间沟通能力加强,以打破壁垒的方式促进产业有序竞争,服务的水平与质量成为考验养老企业发展的更加核心要素;


4、“会员制”一直以来都是养老服务业内事故频出的症结点,此前除北京给予明确意见外,各地均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本次文件出台,一方面明确“会员制”可行,打消规范企业的顾虑,另一方面要求“明确限制性条件,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加强监管力度,为未来企业实行这一模式打通道路。


综合而言,文件围绕着养老服务业“结构优化·投资增效·质量提高·潜力释放”,一方面对于产业几年来发展存留的问题进行解决,保障基础服务的提供,另一方面则在规范化的基础上对多样化、多层次服务提供探索进行支持,标志着养老服务产业步入全新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