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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君股权激励研究中心 郑和娟


股权激励在吸引和激励优秀人才方面的成效已经得到市场认可,所采用的模式也越来越多样化,除常用的限制性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主流激励模式外,虚拟股票也因其独有的特点成为有效补充。虚拟股票的概念是与实股对应的,是公司参考实股的形式在内部发行及流通的一种虚拟的股票。“虚拟”,是因为其不完全具备实股的所有权、表决权、转让权、继承权、分红权、股票增值权等相关权益。对于虚拟股票的定义及其所应附带的权利,相关法律及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根据公司的现实情况去灵活设置。


采用虚拟股票模式实施股权激励主要有以下5点优势:


1、无须工商变更,规避股权纠纷。虚拟股票的变动情况无须在工商部门登记,只需要在公司账簿上记载员工所得虚拟股票的数量、价格等信息即可,会计处理等也相对简单,一定程度规避了未来可能会出现的股权纠纷。


2、不影响企业现有的股权结构及规划。对企业来讲,股权是最稀缺的资源,有限的资源更应该给最核心的人,另外公司未来要融资或上市,要提前做好股权规划,股权更不能轻易拿出来做激励。对于部分员工来说,通过设定虚拟股票享有分红权和增值收益权,同样可以享受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


3、激励对象出资价格设定灵活。在股权激励实操中,授予价格的确定是核心问题,价格过高激励对象出资压力太大,会影响激励对象的参与意愿。虚拟股票的收益实现方式是公司以现金的形式支付股价的差额,所以在实操中可以设置一个较低甚至为0的价格,解决激励对象的出资问题。


4、退出机制设计灵活。虚拟股票的退出方式是在约定时间内达成目标,公司现金结算退出,无需等到上市后二级市场抛售或通过比较繁琐的转让手续来实现。实操中可以根据企业阶段发展目标,灵活设置收益兑付时间,稳定激励对象的信心,达到更强激励效果。


5、收益模式设计灵活。以限制性股票和期权模式激励时,激励水平取决于股票授予时及抛售时的股价差,但实际上在二级市场,公司经营的业绩跟股价之间也并非直接正相关,还受行业特征、商业模式、资本市场风险等因素影响,一定程度影响激励对象参与意愿。而虚拟股票除了可以采用“股价差”计算收益外,也可以采用其他的类似激励基金的模式来设计收益实现方式,即授予被激励对象一定数额的虚拟股票,据此享受激励基金的分配权,然后通过设计激励基金提取方式,来设计虚拟股票的收益方式。


虚拟股票模式虽然有以上优势,但同时也有缺点,比如对企业而言,收益以现金方式结算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对激励对象而言,虚拟股票获得的收益要依照个人薪金所得而非股权转让所得纳税,税负成本增加。


企业运用虚拟股票模式实施股权激励时,需要系统考虑公司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结合自身战略、股权规划、业绩目标及人员特征设计适合自己的股权激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