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和君咨询高级咨询师 张冉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其中提到的“深入推进城市群发展、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等内容,对一二线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同时,我们注意到,文件中还提到“稳步增设一批中小城市,落实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设市”,这对于特大镇而言,将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
具体来看,“撤镇设市”将为特大镇带来规划、土地、财政、机构及人事等方面更大范围的管理权限:
一是规划方面。“撤镇设市”的特大镇政府可独立制定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在项目申报、招商引资准入评审等方面等同于县级单位,灵活性更高。
二是土地方面。“撤镇设市”的特大镇将在年度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农转用等方面享有县级权限,按照县级单位实行单列。
三是财政方面。“撤镇设市”将使特大镇升格为县级财政管理单位,财政直接对省结算。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将享有更高比例的税收分成,拥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产业发展。
四是机构及人事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级市将在机构和人事方面有更大范围的管理权限,可以更有效的打破“条条对口”的部门设置,结合镇域自身特点,建立“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从而实现机构精简、成本节约,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可以预见,凭借“撤镇建市”的机遇,将有一批特大镇实现产业和城市发展的进一步跨越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