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和君咨询咨询师  和君健康养老事业部研究员 秦婧


1月2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国人民共合作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通知中指出,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起,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发布之日钱已受理,未完成审批的,应当终止审批。


1、本政策是对《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的延伸和落地。延续养老产业的“放管服”政策,《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中国务院首次提出要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市场一直在等待其落地政策,本次通知意味着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正式取消。


2、放宽进入门槛的同时,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在养老产业发展的规模化初期,先有“量”后有“质”,一方面积极降低产业进入门槛,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中来,同时为保障老年人的切实权益,通过养老服务大检查行动和对养老机构标准的更新和细化,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


3、催生大型连锁化品牌企业。事前监管的门槛降低,市场必将出现各种不同规模、不同运营水平的养老服务机构。经过市场的淘洗后,一方面会出现一批深耕于区域、盈利能力较好的单体机构,成为资本并购的对象。另一方面选址好、运营能力较弱的企业将会被成熟机构逐渐并购。这都会催生不局限于区域布局的全国大型连锁服务机构和品牌的出现。


产业进入门槛的进一步降低,将会加大区域竞争程度,同时由于养老服务业基于床位数进行发展,盈利天花板可见,未来以服务老年人需求的产品,如老年辅具、老年日用产品将成为蓝海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