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者:和君咨询助理咨询师 夏商


自2015年11月国务院在《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特色小镇”后,全国掀起了特色小镇的建设热潮。《指导意见》的本意是为了通过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但各地政府通过举债建设小镇谋求补贴,多数企业将其视为圈地的手段,甚至突破红线,占用耕地。2015-2017年间,特色小镇的发展乱象频生。


特色小镇应该是在市场规律的指引下,地方产业发展的自然结果,而不是依靠规划、政策“揠苗助长”的产物,更不是新型房地产模式。为规范特色小镇的发展,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除严控房地产化外,另一条重要的变化就是创建达标制的实施。未来,特色小镇“戴帽”的方式将由过去的审批制转变为创建达标制,同时持续开展评估督导和优胜劣汰。管理制度的转变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过去特色小镇“只管申报、不管发展”的乱象,推动特色小镇建设逐渐走上正轨。


2018年9月,国家发改委开展了纠偏后的第一批全国特色小镇评选工作。虽然目前入选小镇名单尚未公布,但通过回顾特色小镇的发展历程,结合现行的管理机制,我们分析未来的特色小镇将呈现以下三大特点:


一是产业选择实体化。2017年底,全国特色小镇总数已超过2000个,其中文旅类占比超过45%。《意见》后附的整体考核指标体系将经济发展放在首位,同时将“已入驻企业数量,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世界或中国500强企业数”作为重点考察方面之一,要求申报的小镇中,文旅类小镇原则上不超过15%。由此可见,未来特色小镇的产业选择将以实业为主,过往泛滥的文旅小镇将风光不再。


二是开发运营主体市场化。过去,多数的特色小镇均为政府主导,然而不了解产业发展规律、不熟悉市场运作机制等多种因素导致小镇成为了当地的累赘,政府负债率也随之增高。为规范小镇发展,《意见》提出“各地区要注重引入央企、国企和大中型民企等作为特色小镇主要投资运营商,尽可能避免政府举债建设进而加重债务包袱”。未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特色小镇将逐渐增多。深谙市场运行机制、真正谋求发展的企业将成为投资运营特色小镇的主体,政府仅扮演引导者的角色。而多项严控特色小镇房地产化的筛选机制也会将那些投机取巧的企业拒之门外。


三是体质机制创新化。特色小镇是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新产物,是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2018年底,全国两批403个“全国特色小镇”统一更名为“特色小城镇”。由此可见,建立起符合市场化运行规律、与当地政府高效对接且有别于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体制机制,将成为特色小镇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和君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