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和君医药医疗事业部高级咨询师 张炜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会议公布30个城市开展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试点工作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分三年有序推进,通过试点实现“五个一”的目标,即制定一组标准、完善一系列政策、建立一套规程、培养一支队伍、打造一批样板。
DRG付费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根据病人年龄、性别、手术项目、并发症、住院时间、诊断内容、治疗结果等因素将疾病分为若干诊断组,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组别、级别按照相应付费标准进行科学预算,确定预付款的付费模式。
随着全民医疗保障的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对于医院经营的影响越来越大。DRG付费对推动试点城市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有着积极的作用:通过财务压力激励医院实行精细化成本管理。依托DRG对医院产能、效率和安全的量化比较,可有效提高医疗绩效管理的效率。我们对绩效管理应用中的建议有三点:
1、建议选择六个DRGs核心评价指标,归类至三个评价维度。
(1)医疗服务产出维度:DRGs总权重、DRGs组数、病例组合指数。总权重指标反映医院的医疗服务量,组数反映收治病类型覆盖范围,病例组合指数主要反映收治病例的技术难度水平。
(2)医疗服务效率维度: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数。
(3)医疗服务质量维度:低风险组死亡率。
2、建议消除“药品卫材”等资料的消耗对DRG的影响,可选择用“比例扣减”方式来优化DRG用于绩效管理的量化评价。优化方案为:科室工作量=当期出院病例的DRG总权重*(1-药品卫材比例)。
3、建议成立DGRs管理专项小组,由医院内部和外部咨询顾问共同构成。在医院内部组织开展系列培训活动,使卫技人员更深入的理解此管理模式。同时建议在各科室内部组织学习DRGs活动,重点对DRGs评价的结果进行展示,组织举办DRGs知识竞答活动等,使全员对DRGs的基本概念和管理理念进行深入的理解,进而对DRGs产生认可。
在医疗绩效管理中采用DRGs管理思想较为客观科学,其管理和评价结果相对更为公平合理,在其应用过程中,试点城市医院管理者可以根据本地区DRGs指标的标杆值以及平均水平,找到医院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更好的引导医院向好的方向发展。